通用要求:企业需具备法人地位,已按照通用要求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,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,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、人员、资源、技术和过程等方面的有效证据。
四级申报条件:除满足通用要求外,企业还需按照四级标准构建运维服务能力体系,并同样保持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,申请单位从事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业务满1年以上。
三级申报条件:企业需遵循三级标准建立体系,并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,申请单位从事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业务满2年以上,或持有四级证书1年以上。
二级申报条件:在三级基础上,企业需持有三级证书满1年,并按照二级标准要求建立运维服务能力体系,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,提供的证据需额外包含应急和交付等方面的内容。
一级申报条件:企业需持有二级证书3年以上,并按照一级标准构建运维服务能力体系,提供的证据则需涵盖管理、人员、资源、技术过程、应急、交付以及质量等全方位模型。